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石城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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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要账公司:合同之债的形成有哪些?

一、合同之债是什么   

合同之债是指因订立合同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。在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中,合同之债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。   

二、合同之债的特点   

第一、它是由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引起的。   

第二、它由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成立。由于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但利益相互对立,因而合同之债的发生须经双方协商自由表示其意思达于一致,一方以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或乘人之危,使对方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无效,不能发生合同之债。   

第三、合同之债中的债权债务相互对应。   

第四、合同之债具有任意性,即合同之债的产生、形式、内容等合同法上的规定,多属于任意性规范,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由约定,而当事人的自由约定。   

三、合同之债的有效依据   

1、合同之债须以有效合同为依据。合同作为双方法律行为,当然须符合我国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的条件,即行为人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、意识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;同时,民法典第规定了民事行为无效的7种情形;还规定了可撤销或变更的两种情形。   

2、无效经济合同的四种情形,即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、采取欺诈、胁迫等手段所签订的合同,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自己代理、双方代理的、违反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经济合同无效。   以上就是关于合同之债是什么的相关介绍,签订合同是为了保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双方当事人在签订的时候要仔细的阅读清楚,写清楚具体的信息,避免日后发生纠纷,对此如果大家有不明白的,可以咨询一下本讨债公司的调查员。

石城位于位于江西省东南部,赣州的东北部,赣江源头,武夷山下,是客家文化发源地之一,自古以来都是江西进入闽西粤东必经之地,素有“闽粤通衢”之称。内人类活动历史悠久,早在新石器时期就有人类活动。历史上是中央苏区全红县,是红三军团和少共国际师长征出发地。毛泽东、周恩来、朱德、彭德怀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此进行过长期的革命实践活动。是著名的通心白莲和优质烤烟基地县。风景秀丽,名胜众多。既有宋宝福院塔、五龙岩摩岩石刻、杨坊村坊式亭、岩岭永宁桥、太平天国幼天王洪天贵福囚室等丰富的人文景观,又有赣江源自然保护区、西华山、如日山、东华山、通天寨等风景奇丽的自然景色,尤其是当天高气爽之时,站在东华山顶,犹如身处仙境,更能望见“两省三县”;通天寨更是远近闻名的丹霞地貌风景名胜区,素有“石怪、洞幽、泉美、茶香、佛盛”之美誉。历史悠久,旅游资源丰富,现有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,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,省级自然保护区一个,自然风景名胜区6个,温泉4处。